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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068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5-27 |
| 发文机关:审计局 | 主题词: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
| 标题: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审计 | 发布日期:2021-05-27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市局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全县重大项目进行稽查;组织开展对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政经贸股、行政事业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即沁源县审计局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审计署、省厅、市局提出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继续组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社会保障等重点任务的跟踪审计。
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突出对公共财政的审计监督,努力摸清政府家底。
3、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继续对离任党政领导干部在政策执行、经济决策、财政管理、民生改善、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审计;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
4、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连续、系统跟踪审计,对项目建设的成效做到全方位掌握。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审计任务。按时完成省、市、安排的具体审计事项。
6、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和各项工作。
7、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实施好“金审”三期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2021年预算总收入41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19万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41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19万元。
二、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2021年预算总收入415.1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2021年预算总支出4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9万元,项目支出241.8万元。
四、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15.1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1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19万元。
五、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9万元;项目支出241.8万元。
六、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73.39万元。
七、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零。
八、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零。
九、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十、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5.2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5.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15.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15.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1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415.1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7.47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购买支出费用未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15.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19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5.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3.39万元,占41.76%;
项目支出241.8万元,占58.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19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3.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变动,增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经费以及增加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委托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3.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沁源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5.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万元,降低21.2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预算标准降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41.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41.8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3月公车改革时被县机关后勤服务队收回,用于全县车辆统一调配使用。单价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共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41.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