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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177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4-24 |
| 发文机关:审计局 | 主题词:三零单位;创建;方案 |
| 标题:沁源县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审计 | 发布日期:2020-04-24 |
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字【2020】3号)《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件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沁源县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以下简称“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以“三零”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为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要求和“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的发展战略、打造安全幸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三零”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和保障体系,按照县“三零”创建工作的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各方面创建工作,力争在2022年之前达到“三零”单位创建标准,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沁源县审计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锦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邢沁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迎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段志清 办公室负责人
牛惠芳 财政经贸股负责人
程 杰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郭兆峰 固定资产投资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段志清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和文字资料的起草、收集及上报整理。
(二)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局长为本局“三零”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综治、矛调、信访、接待服务等方面工作,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长效机制运转良好。
(四)完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抓好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刑事、治安案件零发案。
(五)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强化分管领导及调解人员责任落实。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使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确保不发生上访事件。
(六)有效整治安全隐患。一是定期排查本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排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对所监管事项强化监督检查,确实履行好监督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快速反映,有效应对。
(七)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建设。一是加强法制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形成群众性的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和平安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要在所分管职责范围严格落实有关“三零”创建的相关职能,形成“三零”创建的工作合力。
(三)局领导班子定期对“三零”创建活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