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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425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4-02-21 |
发文机关:审计局 | 主题词:李元;财务;审计 |
标题:关于沁源县李元中心卫生院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审计 | 发布日期:2014-02-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2月26日起,开始对你单位2010年至2012年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 计 组长:姚芸
审计组成员:李红蕊 孙维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