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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4275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3-02 |
| 发文机关:审计局 | 主题词:考核;奖惩;制度 |
| 标题:沁源县审计局及其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 |
| 主题分类:审计 | 发布日期:2017-03-02 |
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使局内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都能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严肃执法、秉公执法,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特制定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
一、考核内容
机构设置及发挥作用情况、审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审计执法情况。
二、考核对象: 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组织形式和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评议两次,半年考核为单位自我考核,6月下旬进行;年终由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评议,12月中旬前完成。
四、考核记分方法
(一)执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0)分
⑴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并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具体,并严格履行(5分); 未制定执法责任制或没分解到岗,目标责任不明确、具体或虽制定了但没履行不记分;
⑵建立了公示制度,并进行了公示,记(5分),没建立公示制度或无公示的不记分,公示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
(3)建立了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记(5分),没计划或有计划没落实的不记分;
(4)建立了内部机构考核制度,并认真考核的记(5分),无制度或不考核的不记分;
(二)审计执法情况(65)分
⑴所审项目无违反审计程序现的记(5)分,有一次违反程序,足以引起败诉的不记分, 一般违反每次扣(2分);
⑵审计实施方案制定不当或未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漏项漏审、应查明的问题未查明,造成审计结果不实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⑶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造成审计认定的数据失实,后果严重的扣( 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4)审计组成员提供的审计事实错误,审计数据错误,各级审核中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导致审计文书出现错误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5)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造成审计评价、审计处理、处罚错误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6)审计组所在部门未完整提供审计情况或提供的情况不实,导致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错误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7)隐瞒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隐瞒大案要案线索,应当移送而不移送,致使违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避惩罚有一次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8)擅自同意被审计单位暂缓或不执行审计决定、擅自更改审计文书内容,以及因审计人员主管原因造成审计决定得不到执行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9)擅自减轻、免予审计处理、处罚,造成重大审计风险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10)经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检查发现的审计执法错案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11)经审计行政复议被撤消、变更或者被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终审决、裁定败诉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12)向上级部门提供的审计结果报告及对外公告的审计结果失实或数据错误,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1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丢失电子数据,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泄露审计工作内情的扣(5)分,无此现象的记(5)分。
(三)执行廉政规定(10)分
发现一起不廉洁执法的行为扣5分;有一人因不廉洁执法触犯刑律的不记分。年终考核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股室,85分以上为达标股室,85分以下为未达标股室。未达标股室审计人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