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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67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10-14
发文机关审计局 主题词执法;责任
标题沁源县审计局领导执法责任
主题分类审计 发布日期2016-10-14

沁源县审计局领导执法责任

 时间:2016-10-14       大    中    小     

  局长是审计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审计执法工作,并全面承担审计执法的责任。  

  (一)负责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局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审定列入审计业务会议的重大审计事项; 

  (三)负责审定上报政府、人大出台的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 

  (四)组织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 

  (五)向县级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局长、总审计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审计执法事项负责,对审计执法工作计划、重大审计事项、执法责任追究和上报出台的审计法规规章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分管股(室)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局长是审计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审计执法工作,并全面承担审计执法的责任。  

  (一)负责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局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审定列入审计业务会议的重大审计事项; 

  (三)负责审定上报政府、人大出台的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 

  (四)组织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 

  (五)向县级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局长、总审计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审计执法事项负责,对审计执法工作计划、重大审计事项、执法责任追究和上报出台的审计法规规章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分管股(室)全面落实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