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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4691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30 |
| 发文机关:司法局 | 主题词:容缺;通道;开通 |
| 标题:沁源县司法局关于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日期:2024-10-30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有效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各类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服务和保障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沁源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现予以公告。
一、绿色通道服务对象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二、绿色通道服务原则
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送达”的原则,及时受理、审理、调解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让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快受理。
三、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一)行政复议咨询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免费进行行政复议咨询:
1.咨询电话:0355-7838189;
2.绿色窗口:沁源县司法局1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复议窗口现场咨询;
3.各乡镇服务点:全县各乡镇司法所进行行政复议现场咨询。
(二)行政复议申请
1.当面申请
前往沁源县司法局1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复议窗口或沁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403室),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向申请人宣读核对和签字确认。
2.邮寄申请
收件人:沁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 址:沁源县沁河镇齐泉东街4号
电 话:0355-7838189
邮 编:046500
3.线上申请
电子邮箱:qyxsfjfzg@163.com(注: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提起行政复议的,在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后,还需向复议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原件)。
(三)实行当日受理、容缺受理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实行当日受理,申请材料缺少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但不影响审查是否受理的,实行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后续应补充的申请材料。实行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同时运用听证、面对面调解等方式,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协商平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企业行政复议成本,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注意事项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留有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高效办理。
沁源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