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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021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7-12-01
发文机关市监局 主题词职责;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标题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设定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2017-12-01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设定

 时间:2017-12-01       大    中    小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源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药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 

  (三)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 

  (六)负责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和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有关信息。 

  (七)依法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毒害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 

  (八) 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九)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三)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四)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当地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七)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指导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群众等工作。 

  (十九)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辖区打假办的工作;负责防伪技术和防伪产品的推广、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宏观管理和指导本辖区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本辖区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名牌工作,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二十一)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二十二)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计量标准、管理计量器,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 

  (二十三)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管理试行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二十四)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六)指导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县民营企业协会、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二十七)承担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二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联系电话:7832076

  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文电处理、信访、保密、统计、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卫值班、车辆、节能、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察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查扣及罚没物品的保管和上缴;承办对外联络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财务人教股 

  拟定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向财政等有关部门申报经费;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制定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审核;组织管理科研课题、技术引进、技术装备、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 

  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等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评先表彰奖励、着装管理、外事、评残工作;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工作。 

  3、政策法规股 

  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管理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4、经济检查股(加挂“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牌子) 

  组织拟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措施、办法;监督管理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和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参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督查督办大要案件、治超工作;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 

  拟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抽检工作计划,参与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负责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受理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经济违法行为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方面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5、信用监督管理股 

  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负责本机关登记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企业实施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工作;负责承担上级机关指定企业的信息抽检和监督管理工作。 

  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 

  拟定规范市场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经纪人行为的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经纪人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实施合同行政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备案;负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承担全县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负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制定;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公示、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负责本局信息化工作。 

  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制定全县商标发展战略;推荐著名、驰名商标;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市级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的工作。 

  7、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指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生产质量标准;指导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性检测、监测和评价。 

  依法查处食品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指导实施食品的监督抽检;参与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和救援队伍;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统一发布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9、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查处违法案件;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参与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药学会工作。 

  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和救援队伍;组织拟定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组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统一发布安全信息,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10、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能耗测试;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机制和救援队伍;组织拟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企业、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牵头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统一发布安全信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11、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推进全县标准化战略;组织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农业标准规范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推荐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例外);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调管理县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标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管理全县计量检定人员;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量的管理,监督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全县能源计量工作;调解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负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领域相关工作。指导质量计量协会工作。 

  组织贯彻执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对全县为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及机动车安全、综合、环保技术性能等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能效标识管理;推动各类管理体系和产品等自愿性认证;组织开展对认证机构和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依法查处标准计量认证方面的违法行为。 

  12、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非公有制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具体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 

  三、派出机构 

  1、城镇市场监督管所:辖县城范围。电话:7832443 办公地址: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77号

  2、沁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辖沁河镇、交口乡、法中乡。 电话:7839540   办公地址: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77号

  3、郭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辖郭道镇、韩洪乡、官滩乡、景凤乡。 电话:7966143   办公地址:沁源县郭道镇郭道村

  4、李元市场监督管理所:辖灵空山镇、中峪乡。 电话:7977549       办公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李元片区

  5、王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辖王和镇、王陶乡。     电话:7966768     办公地址:沁源县王和镇王和村

  6、聪子峪市场监督管理所:辖聪子峪乡、赤石桥乡 电话:7969315     办公地址:沁源县聪子峪乡聪子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