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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1431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4-27 |
| 发文机关:市监局 | 主题词:食品抽查;处置;通知 |
| 标题: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0-04-27 |
按照《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时完成2019年度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得通知》要求,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2019年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源县沁河镇汇文干果蔬菜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情况:
抽自沁源县沁河镇汇文干果蔬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吡唑醚菌酯0.33mg/kg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沁源县市监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2019年 11 月2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香蕉共购进100公斤,下架1.5公斤,销售98.5公斤无法召回。该企业按照要求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无进货查验记录,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香蕉不合格原因在种植环节,进一步追溯产地源头由供货所属地临汾市市监局完成,沁源县市监局督促该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
二、沁源县客都购物超市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情况
抽自沁源县客都购物超市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19年7月12日,杀扑磷0.18mg/kg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依法处罚情况
沁源县市监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2019年9月1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小米椒,共购进5公斤,下架2公斤,销售3公斤无法召回。该企业按照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香蕉不合格原因在种植环节,进一步追溯产地源头由供货所属地长治市上党区市监局完成,沁源县市监局督促该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