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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04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22
发文机关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申请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3-12-2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申请

 时间:2023-12-22       大    中    小     

【事项简述】

参保职工在本省工作期间参保后中断缴费时间段补缴。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个人。

【申报条件】

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5〕5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晋人社厅发〔2015〕5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养老保险中断补缴业务的通知》(晋社保函〔2022〕47号)文件规定。

【申报材料】

符合51号文补缴政策的人员,单位和个人同时提出申请,携带以下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一次性缴费申报表》(附件17-1);

2.《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书》(附件17-2);

3.《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承诺书》(附件17-3);

4.个人人事档案、明确劳动关系印证材料(劳社部【2005】12号明确: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考勤、招工表等相关资料);

5.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超过3年(含3年)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法律文书。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网上办理: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路径:山西省人社厅官网→网上经办)。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网上办理: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电子社保卡登陆,用手机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描网页二维码,进行实名制登陆,登陆成功后进行业务办理,选择缴费申报51号文补缴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沁源县社会保险中心(沁源县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355-78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