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3623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27 |
发文机关: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伤残待遇申领 |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2024-07-27 |
【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符合条件的还可申领伤残津贴、护理费。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工伤职工。
【申报条件】
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10级的。
【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附件51);
2.《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通过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网上办理:系统自动提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沁源县社会保险中心(沁源县政务大厅一楼社保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