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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201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9-15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
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0-09-15

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5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补贴工怍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长农发〔2020〕23号精神,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按照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发放,为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种地农民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拥有承包的耕地。

  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用于通道绿的面积不补。

  5、长年抛(撂)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二、补贴对象

  1、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以确权证耕地面积,作为农户补贴的依据。  

  2、对应确权但因各种原因未能确权的耕地,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列。在确权颁证之后,纳入下一年度补贴。

  3、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或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作为补贴对象,如由经营者领取补贴资金,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必须先报村委会、乡政府查验备案并连同流转方享受补贴面积一并进行公示。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耕地承包权人获得。

   4、对国有农场和良种场已确权的耕地,承包到农场职工的(含农场职工外的组织和个人),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者,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属于农场经营耕种的耕地,报经所在县农业部门审核批准后,补贴资金归农场享有。

  三,补贴标准

  2020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助67元。

  四、补贴程序

  1、面积申报。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依据,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确地面积以及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在村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本表一式四份,农业农村局、财政、乡镇、村各一份。)

  2、面积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办员和审核员上报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调整。

  3、面积确认。乡镇人民政府核查确认后,统一汇总上报到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同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4、搞好抽查。面积核实完成后要进行抽查,抽查可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咨询、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要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抽查工作要覆盖所有乡镇,抽查村数不少于全县行政村数的5%,抽查户数不少于抽查村总户数的5%。

  五、核实时限

  各乡镇要在7月1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由乡镇政府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六、工作要求

  l、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农村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要高度重视。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是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农业农村局切实做好粮食种植面积汇总和抽查核实工作。乡、村两级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负责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户,对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专人具体负责,要对乡镇、村级负责面积核实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确保面积核实规范、无误。

  2、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按时上报面积核实情况及相关资料,做好全年的耕地地力补贴面积核实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有关规定,对粮食种植面积、核实范围,既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人为压低,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参与,扎扎实实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为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打下良好基础。

  3、搞好自查。为切实做好面积核实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补贴面积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政策宣传是否到位,面积核实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存在作物种类混淆现象,档案资料是否健全,以及领导重视程度和存在问题、建议等。自查结束后,各乡镇要将自查情况建立档案,并写出书面报告,于7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8月份将组织检查。

  4、严肃纪律。要严格按农民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进行核实,严格执行规定的核实程序,把好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等关键环节,真正把面积核实工作做实做细。要明确乡镇、村在粮食面积核实工作中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对虚报漏报面积、扩大作物补贴范围、降低补贴标准、扣压补贴资金、违反核实程序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扣回虚报冒领资金,对当事人移交当地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都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举报事项,乡镇不能及时处理举报事件时,举报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举报。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355—7839094

  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55--783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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