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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96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20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6-05-20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晋农办函〔2026〕7号)安排,进一步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有关股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度,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确定的事项、方式、对象、时间、比例(数量)及频次上限开展检查,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应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
二、严格执法,规范检查。具体行政检查由牵头股室申请,局分管领导审批或带队,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相关股室配合,客观公正进行检查,检查时规范着装、出示执法证件,行政检查文书,文书资料由具体开展检查的股室保存存档。检查结果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检查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属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的,应当在检查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
三、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执法形象。对同一检查对象严控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确需多次检查的须提前告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企业宴请等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