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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85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31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2023,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标题:沁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3-03-31 |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领域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全县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沁源县农业农村局对2023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计划:
一、行政检查主体
1、沁源县农业农村局及内设机构或行业管理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检查任务职责;
2、沁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执法检查任务职责。
二、检查对象
沁源县范围内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场、店、户)。
三、检查方式
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执法检查两种方式。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3年1月—12月。
五、检查比例
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现场检查比例不低于60%,规模场和经营门店现场检查比例不低于80%,规模户现场检查比例不低于90%,立案予以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场、店、户)现场检查比例为100%。
六、检查要求
1、执行行政检查任务,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行政检查规定;
2、执行行政检查任务,应当至少两人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3、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行政检查任务应当使用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4、执行行政检查任务涉及商业机密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5、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行政检查任务,应当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附件:2023年沁源县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
2023年沁源县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检查事项 |
一 月 |
1.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2.组织开展屠宰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
二 月 |
1.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2.组织开展种业执法监管行动。(贯穿全年) |
三 月 |
1.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2.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贯穿全年) 3.组织开展硝基肥料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
四 月 |
1.组织开展渔政“亮剑”专项执法检查。(4-7月) 2.配合行业部门开展种子质量抽检。 |
五 月 |
1.组织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 2.组织开展蔬菜种苗基地专项执法检查。 |
六 月 |
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
七 月 |
1.组织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执法检查。 2.组织开展水溶性肥料产品专项执法检查。(7-8月) 3.配合行业部门开展农药质量抽检。 |
八 月 |
1.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专项执法检查。(8-9月) 2.组织开展设施农业专项执法检查。 3.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
九 月 |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9-10月) |
十 月 |
1.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执法检查。(10-12月) 2.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3.配合行业部门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抽检。 |
十一月 |
1.组织开展“忽悠团、散种子”专项执法检查。(11月-次年2月) 2.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专项执法检查。 |
十二月 |
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屠宰、调运环节专项执法检查。(12月-次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