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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67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01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0-15 |
尊敬的胡华美等4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宅基地审批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一、新的《土地法》出台以后,把农村宅基地归地方农业农村局和乡级人民政府管理,由于部门之间职能不明确,倒工作置后。
二、新的《土地法》和《山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职能归当地人民政府,但镇乡一级政府人员缺编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倒置工作推进慢,还有一重要原因就是现在我县各村委,有可用建设用地的很少,闲置宅基地又无法盘活倒置确实需要修房的村民,得不到安置。
我局早已出台《沁源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试行办法》草案,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孙红丽
承 办 人:孔庆霞
联 系 电话:0355—7838540
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