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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672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01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0-15 |
尊敬的李祥等12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1、2022年县政府出台的《沁源县发展特色产业奖补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的奖励分别为10万元、5万元,申报省、市级示范村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同时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县做龙头企业发展产业予以贷款贴息扶持。
2、农业企业人才支持等相关政策,需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孙红丽
承 办 人:孔庆霞
联 系 电话:0355—7838540
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