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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93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7-08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2026年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培育机构遴选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6-07-08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部署,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的遴选工作,现就做好2026年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培育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自愿在沁源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3.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指导、市场对接、创业孵化等支持,每年度跟踪服务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
4.拥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含独立教学区、食宿区、实习实训基地),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
5.近三年无绩效评价“不达标”、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县级出具证明材料。
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优先。
按照机构自愿申报、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推荐、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方法实施。
三、申报资料
《沁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邮箱:qyxngx@163.com)。申报书内容包括:机构征信报告,教师身份信息、资质及聘用合同,实践、实训等基地的资质及合同等内容。申报资料于7月15日前报回沁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宣传教育股。
联系人:孔庆霞 0355—7838540
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