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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4434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7-20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委员会 | 主题词:财政决算 |
| 标题:山西省长治市关于2016年农委部门决算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17-07-20 |
山西省沁源县农业委员会:
我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已经通过审查,并予以批准,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你部门报送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已经审核完毕,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收入3,308.48万元,支出3,201.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3.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93.64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08.48万元,本年支出3,191.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8.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88.42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9.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3万元。
你部门应当自市财政批复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将公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