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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377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5-06-03
发文机关沁源县农业委员会 主题词粮食补贴
标题种粮补贴"三公开、四不补、五到户、六不准"原则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15-06-03

种粮补贴"三公开、四不补、五到户、六不准"原则

 时间:2015-06-03       大    中    小     

    “三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公开。

  “四不补”即:河滩地种植的粮食作物不补、经济作物中套种的粮食作物不补、国家明确退耕还林的不补、未经国家批准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不补。

  “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更改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转发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欠款;不准拖廷补贴资金兑现时间;不准以各种理由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