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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375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4-28 |
发文机关:沁源县民政局 | 主题词:老年人;补贴;高龄失能 |
标题:沁源县老年人补贴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4-28 |
●老年人补贴名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
●补贴依据:晋民发〔2019〕30号
●补贴对象:全县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补贴内容和标准:(一)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50元;
(二)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两项都符合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
●补贴方式:随低保金按月社会化发放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乡(镇)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重病(省定39种病种)和重残(一二级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人员,可不经医疗部门鉴定,凭诊断书和残疾证由各乡镇直接纳入失能补贴范围;对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无诊断或残疾证但事实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经村委和乡镇调查属实的可以由乡镇填写入户调查表参照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评估签字后纳入失能补贴发放范围。
●办理流程: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乡(镇)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重病(省定39种病种)和重残(一二级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人员,可不经医疗部门鉴定,凭诊断书和残疾证由各乡镇直接纳入失能补贴范围;对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无诊断或残疾证但事实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经村委和乡镇调查属实的可以由乡镇填写入户调查表参照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评估签字后纳入失能补贴发放范围。
●办理部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与城乡低保同步按月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5-784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