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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6550 | |
| 发文字号:沁林发〔2024〕136号 | 发文时间:2024-12-30 |
| 发文机关: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主题词:林业;法治政府;报告 |
| 标题: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31 |
2024年以来,沁源县林草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等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理念,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主要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县林草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林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并制定党组学法计划,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践。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林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梳理调整部门权责事项,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林草部门的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务动态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均通过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规。四是认真实施“两法衔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要求,县林草局指定了专人负责,形成了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五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林草资源
一是完善林长制系列协作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严格征占用林草地的审核、审批和管理,2024年共出具林地核查意见146份、草地查验报告24份。三是整治林草违法图斑,2024年我县已接收林草疑似变化图斑286个,目前疑似违法图斑已全部自查处理完毕,并上报系统。四是加强违法案件查处,2024年我局立案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38起,处罚38起,处罚金额共8286571.43元,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立刑事案件3起,有力地维护了沁源县森林资源。
(五)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县林草局建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行政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4年 ,县林草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县林草局完善相关信访工作制度,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同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2024年 ,县林草局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四是及时响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馈事项和上级转办件,按程序规范答复咨询事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 ,营造人人参与林草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县林草局始终坚持将法治宣传与森林草原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职责和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通过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环节,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林草法律法规,提高其守法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林业和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的氛围。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鸟鸣沁源》生态宣传画册、生态宣传围裙、抽纸等宣传书籍和物品2000余个;发放了防火刀旗22000面,禁火令3000份,人大关于野外用火的决定3000份,防火宣传资料25000份,九类防火宣传彩页25000份,防火宣传牌10000张,红袖章4700个,防火围裙8000个,防火宣传折叠包3000个,推动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我局法治林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许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是执法力量需充实。县林草局有林草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且行政执法工作量较大,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也随之消失,没有相应的林草执法队伍,执法“盲区”客观存在,森林资源安全监管风险增加。
二是宣传力度待加强。2024年县林草局虽然积极组织各类普法活动,但是存在法治宣传方式不够新颖,普法不到位的情况,在宣传对象和宣传媒介上还需要继续钻研。
三是队伍能力有短板。林草队伍的整体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包括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以及执法实践经验等方面均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亲自挂帅研究制定详细的年度法治建设规划,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4年,县林草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全面依法履职,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无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细化机制,有效推进法治林草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化学法,精准化普法、规范化执法,全力推动依法治林进程、实行依法兴林目标,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加大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治机构建设,规范、健全和不断充实完善依法行政相关资料,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扎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微信公众号宣传、拍摄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林农学法用法意识,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三是持续加大林草执法力度。县林草局将继续坚持依法治林,依法管护森林资源和林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坚持依法兴林,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引导群众发展林草产业致富,推动林草生态工程高质量发展。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