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8-00433 | |
| 发文字号:沁政森防字[2018]15号 | 发文时间:2018-03-21 |
| 发文机关:林业局 | 主题词:焚烧秸秆 烧茬燎堰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烧茬燎堰的紧急通知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18-03-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为全面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并针对当前天干风大、农事活动增多的严峻防火形势,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严禁焚烧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秸秆及杂草;
二是要将林缘地带100米以内的二堰地、坡耕地内的秸秆、杂草等全部清理到空旷地带,彻底消除火险隐患;
三是各乡镇要主动协调农业部门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采取秸秆还田、秸秆打捆等方法,科学处理秸秆,严禁焚烧;
四是各乡镇要成立防火稽查队,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见烟就罚,点火就抓”,形成高压态势,彻底杜绝野外用火;
五是各乡镇要将区域化巡查和林农交错地带定点看护真正落实到人,山头、地头、坟头、沟口、路口要统一布点、统一定人、统一建档,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下一步督查、检查的重点,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应付差事的将启动事前责任追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
沁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