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4-0958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3-09-12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已办结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已办结的案卷(以下简称案卷)。
第三条 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客观评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 执法队综合股负责组织实施执法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第五条 案卷评查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抽查案卷不少于10份,不足10份按实际数量评查。
第六条 设立案卷评查小组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工作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执法检查结合进行。评查小组指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直接评查,也可以组织各站队有关人员相互交叉评查。
第七条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证据与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三)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全;
(五)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说理式文书要求;
(七)是否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
(八)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九)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情况的资料或记载是否完整。
第八条 对案卷形式内容的评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书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二)文书材料是否完整,要件无一遗漏;
(三)卷宗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做到一案一卷;
(四)是否有卷内目录,材料排列是否有序,是否有页码;
(五)纸张是否破损、装订是否整齐;
(六)书写文书是否使用耐久的墨水填写。
第九条 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案卷得分按照一般标准评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条 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参与案卷评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评查人员分别查阅案卷,综合评分,作为被评查案卷的评查得分。案卷评查情况、评查得分及扣分理由应当书面记在案卷评查表内。
第十一条 随着电子政务的运用成熟,案卷评查也可在网上抽取电子文档案卷进行评查。
第十二条 评查小组对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应及时归纳总结,予以通报;受查单位对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案卷评查的结果作为执法责任制考核、年度评先创优等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错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实施错案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