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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55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0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试行)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2-02 |
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规范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将法治原则贯穿行政检查全过程,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新要求、新挑战,有效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检查内容
(一)对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方面的执法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行为。
(二)对公路路政和路面超限超载方面的执法检查,及时制止非法占用、利用、污染、损坏、损害公路路产,依法查处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对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货运源头企业超限治理,促进客运、货运、维修、驾培、车辆检测等道路运输和公交、出租城市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检查方式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涉企行政检查。
(一)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工作,规范合法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与违法违规行为。
1.路政巡查:加强对全县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路面巡查,开展路域环境巡查,及时制止非法占用、利用、污染、损坏、损害公路路产行为,依法查处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运输行为,特别是“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强化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有效保障路产完好、公路畅通(每月巡查频率不少于15次,路警联合执法不少于4次)。
2.客运稽查:加强对客车、公交、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稽查,重点排查客运站、步行街、厂矿企业、县城出境口等重点客运集散地非法营运行为,会同交警、城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二)涉企行政检查:以“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为主导,由相关股队牵头负责,每月提前上报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持证执法人员,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及裁量基准等文件要求,结合监管需求、企业风险等级、行业特点等因素,科学确定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到年底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具体检查事项及频次见《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三)专项检查:结合重要节假日、特定时期工作重点、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行业乱象。
(四)机动检查:按照人员抽调情况,常态化开展机动执法,随机抽取路段进行日常机动执法巡查,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的案件等进行专项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事项。
(五)联合执法:队内实行运政联合、路政联合、治超联合等多部门共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能效。外部联合审批、环保、文旅、市监、司法、公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机制,实现审批服务、行业管理、公益服务与执法监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以上检查(包括巡查)频率、频次为正常工作情况下,如遇应急抢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下除外。
执法检查计划期间将持续关注上级有关部门公布的行政检查标准,若出现有变更或者冲突,将动态实时调整。
四、检查实施与规范
(一)严格计划管理。各股队要根据执法计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每月的具体检查计划,从实际出发科学调配执法资源,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频次,提前做好报备,确保检查全覆盖。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凡检查必审批、必通知”要求。实施检查前须填报《行政检查审批表》并经负责人批准,除特殊情形外,应提前向被检查对象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过程要严格按照检查法定程序进行,并规范制作《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等文书。
(三)强化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公开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案件办理流转和案件受理登记程序做好移交、移送、处置、归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股队要深刻认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对于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各股队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检查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要建立“计划、执行、督查、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每一项检查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全体执法人员要严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自觉接受管理对象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及“人情执法”。同时要提高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办案,严格执法。
(三)深化宣传,优化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检查工作全过程,坚持执法、普法与服务相结合。同时要坚持刚柔并济,将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温情执法、服务性执法相结合,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问题,又要秉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理念,热情指导企业整改提升,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