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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679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1-09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科技局 主题词教科局 职责
标题沁源县教育科技局主要职责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日期2018-01-09

沁源县教育科技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8-01-09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沁源县委、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沁发〔2014〕15号),设立沁源县教育科技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公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参加全县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督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教科系统人事、工资、职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县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实施管理,制定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县直学校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稳定工作;抓好县直学校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统管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各学校抓好安全教育,保证学校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科技发展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潜力产品、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十六)负责组织和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级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指导性计划,拟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工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与管理。 

  (十七)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十八)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和上级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九)负责全县科普工作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科技统计、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科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