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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73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29 |
|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局 | 主题词: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
| 标题:沁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8-01 |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秩序,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5〕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过推进招生入学工作的网上管理,进一步完善入学政策,规范入学秩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
根据学区生源、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小学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监督,切实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沁源县户籍以外在县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
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规范招生秩序,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报名条件
(一)在县域内实际居住的县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沁源县户籍外)。
(二)其他对象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随班就读、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审核并安置入学。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在沁源工作的“双一流”人才子女、博士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核,落实优待政策。
3.本校教师子女到任教学校就读,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近3个月的工资表、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到就读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在平台“佐证资料”栏,上传相关资料。
4.城东村、河西村户籍的幼儿携带《居民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出生医学证明》、住房资料等到就读意愿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审核。
如有以上情况者于2025年8月1日—8月4日到指定地点网上报名、审核。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5日。
(二)报名方式
2025年全县中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负。报名期间可随时修改相关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名期结束后未在平台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长治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义务教育”,进入“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2.电脑端
长治市教育局官网:登录https://jyj.changzhi.gov.cn/,点击“长治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入口图标,进入平台。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三)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在线审核网上报名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将适时发送入学通知;网上审核有疑义的,网络平台系统会发出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四)录取顺序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线下有序验证录取。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户一致的。
2.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户不一致或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3.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的经商人员、租赁住户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沁源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安排进行公开摇号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5.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沁源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6.多孩家庭子女就读,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实行长幼子女随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子女可向教育局申请入学同一所学校,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相关部门将适时向报名时的监护人发录取通知短信,请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正确无误,保持手机畅通,且不要设置短信拦截。监护人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录取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安排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有序发放通知书,安排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已经被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六)均衡编班
8月28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沁源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两轨以上学校进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班级。编班要做到“三公开”,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各班级一经确定,在校期间要坚持“五不动”。
(七)学籍注册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校应按照规定要求、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成立沁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兰瑞
副组长:连 蓓 郭跃伟 郑建军
成 员:孙 伟 窦晓燕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孙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事宜。
(二)加大信息公开。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通过设立咨询点、微信公众号、网站、张贴公示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主动公开招生方案、宣传招生入学政策,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责任,精准排查,摸清适龄儿童底数。结合招生入学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加强开学前后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的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应劝返尽劝返,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按片区划分进行招生。实行统一均衡编班后,不得重新分班、编班,班级学生名单不得变动,初中学生编班后再调整班级的,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待遇。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沁源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