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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822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28 |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局 | 主题词:校外培训;缴费须知 |
标题:长治市校外培训教育缴费须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9-28 |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实名制选课、购课、消课,合理消费。
二、培训费用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 60 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 元。
三、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四、一课一消,按实际消课进度结算费用。
长治市“双减”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