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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35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1 |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局 | 主题词:“双减” 督导工作 |
标题:沁源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双减” 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1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3〕12号)文件精神、《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持续做好“双减”工作,巩固我县取得的一些“双减”成果,从监督角度持续推进“双减”改革走深走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县、校、责任督学联动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1月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双减”督导工作检查领导组,负责全县“双减”督导工作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一)县教育局督导领导组
组长:程卫明
副组长:张峰 李红玉 郭跃伟 郑建军
成员:
李建军 教研室主任
孙 伟 学教股股长
庞晓宇 学生服务中心主任
马金魁 人力资源股股长
范俊伟 办公室主任
李志军 项目办主任
都丽娜 督导室副主任
张书文 信息中心主任
郝海峰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杨志才 教育装备中心主任
郭东春 党委办主任
申毅 监审小组组长
(二)督导分组安排
根据教育局股室包校进行督查。
分组安排表附后表附后
四、督导内容
此次督导工作要围绕“双减”内容做到全面督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督查:
(一)减轻作业过重负担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作业管理、作业设计及作业指导等方面。排查学校是否制定完善了家庭作业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作业设计是否合理、有针对性,作业指导是否及时全面等情况。
(二)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课后服务内容的设置、开班情况、师资配备、学生参与情况、服务效果、服务经费等方面,排查课后服务落实“5+2+1”,提供课后服务的渠道、形式、内容,“菜单式双选”“线上线下全覆盖”,经费保障等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
通过日常监管、执法巡查、群众举报等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落实、预收费监管、广告管控等内容,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问题,培训时间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四)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调查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优质均衡发展、课堂教学改革、协同育人机制、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体美课程落实、学生视力及体质监测等情况进行督查。
五、组织实施
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将“双减”督导作为日常督导内容,学校自查、教育局划片区查、督导抽查,全方位督查: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6月4日,为各学校自查时间,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电子版和纸质版务于6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督导室。自查期间各校挂牌责任督学至少要入校督导二次。
第二阶段为包片督查阶段:2023年6月6日起按分组安排开始督导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督导工作落实情况、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督导工作有关数据信息(见附件),务于2023年6月11日前报县教育局督导室;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第三阶段为督导抽查阶段: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组织督学对各学校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
第四阶段:2023年9月日起,接受市教育局交叉督查。
六、主要措施
(一)纳入教育督导履职“重点督导”。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为2023年对学校、责任督学考核内容。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形成督导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形成落实中央、省、市“双减”决策部署的整体合力。
(二)部署责任督学“常态督导”。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中采用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督导,推动学校健全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做好督导记录,每月向督导室汇报督导工作情况。重大问题书面报告,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督导过程中即时记录和发现问题的反馈和上报工作机制,督导部门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梳理问题清单,由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密切关注学校整改情况并持续跟踪问效。
(三)组织督学“专项督导”。根据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不定期组织市县督学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工作成效差。投诉问题多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聚焦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非学科类培训规范管理等。
(四)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公开督导”。继续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县区。对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对任务重、困难多、基础差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公开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地区整改落实到位。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山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扎实做好“双减”督导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完善“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指导督促责任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文明督导,定期向社会宣传“双减”督导工作成果,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导工作期间,检查组成员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享受交通、伙食补助待遇。督导人员要严格遵守督导工作规定和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认真履行职责。
联系人:都丽娜电话:135035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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