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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953
发文字号沁教科函﹝2019﹞63号 发文时间2019-11-11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局 主题词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标题沁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19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0-11-25

沁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19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1       大    中    小     

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19〕1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说明 

  1、因各种原因尚未按照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进行职称过渡的中小学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含幼教系列教师),与本次职称评审一并完成转评。 

  2、从2016年起,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及特殊专业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先进行专业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新的专业申报高一级职务。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 

  3、关于聘任时间计算。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单位)下发聘任文件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14年12月31日前聘任的,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5年1月1日后聘任的,则不满5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职称晋升 

  1、未完成2018至2019学年度考核的单位或未参加考核的个人。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3、近一学年无故旷课累计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达半年以上者(产假除外)。 

  4、未经教科局批准(即未履行任何手续),随意脱离本单位教学岗位或私自雇用他人代课者。 

  5、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在受处分期内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以中学、中心校或县直学校为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向人力资源管理股报送相关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 

  2、学校(中心校)报送《沁源县2019年推荐晋升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花名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报送至邮箱:qjkrlzyglg@163.com 

  3、参评人员报送的评审材料具体详见《中小学、中专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后)。参评人员须按照目录顺序和要求将材料装入蓝色封皮“透明活页文件夹”,再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底部贴好标签。 

  4、推荐人员花名表报送时间截止11月15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和参评人员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1月22日。 

  5、本次初级职称评审所涉及到的文件、表格、目录、示例、说明等,由学校承办人统一用U盘拷贝,但一定要传达给所有教师,保证每一位教师都知晓。 

  五、工作纪律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参评教师对自己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校长对所在单位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失真材料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长治市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 

                                  沁源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