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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07 |
发文机关:沁源县教育局 | 主题词:双公示;实施方案; |
标题:沁源县教育局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1-07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要求,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经局党委会研究,制定《沁源县教育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局机关“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双公示”工作相关事宜。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双公示”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全局“双公示”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系统“双公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设“双公示”信息管理员一名,负责及时上报数据,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报送信息的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准确;设信息审核员一名,负责对上报信息数据的核查修改、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及时核实修正信用平台提示的异常数据。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归集质量
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转至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最新的《沁源县教育局权责清单》制定《沁源县教育局“双公示”事项目录》,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在沁源县政府网站并动态调整,负责督促各职能科室及时报送产生的“双公示”数据。“双公示”责任科室职责根据《沁源县教育局权责清单》的调整实行动态调整。
相关职能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强化“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自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效要求,填写《沁源县教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台账》,注意必填字段的完整性,确保行政相对人、决定机关和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准确、无遗漏,及时和办公室沟通联系,由“双公示”信息管理员统一在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数据,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
三、创建工作台账,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双公示”工作台账管理制度,相关职能科室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及时、准确、完整将本科室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双公示”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公示台账,以备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核查。
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归集“双公示”信息,解决“双公示”信息报送中的合格率低、迟报、瞒报等问题,推进“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沁源县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