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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040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 主题词:企业事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标题: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说明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3-12-09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说明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晋环函〔2022〕30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通知》,自2022年4月13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县级生态环保部门不再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特此说明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