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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896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5-04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 主题词:生态环境、交办问题、第二十五批、调查处理 |
| 标题: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交办问题(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X2SX202105010021)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1-05-04 |
长治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五批)整改督办通知,反映问题受理编号为X2SX202105010021,与第二十批反映问题基本一致(受理编号为X2SX202104260046)。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陶镇党委、政府,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实名举报长沁新兴公司污染环境,我们于2021年4月24号向督察组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县委县政府已于4月28日将情况调査报告公示于众,其中否认私挖乱采,否认铝矿开采,否认周边环境污染。以上处理结果完全违背事实,遮掩事实真相,我们坚决不能同意,因此要继续向督察组连续举报,并有人证与现场照片为证。环境污染有我们在煤矿周边采集的图片为证,包括随处乱堆乱倒的煤矸石图片;破坏森林植被的图片;大峪河道严重污染,废水乱排乱放煤炭粉尘到处飘散等问题。据我们所知,沁源县环保局与国土局、王陶镇政府的有关领导在处理长沁新兴公司的违法行为时,一起接受了公司的邀请,在王陶镇饺子馆大摆宴席,官企勾结,应付差事,推诿扯皮,胡乱行政,导致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为了证实我们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请求督察组实地核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后,王陶镇党委、政府,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赴现场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封闭式原煤棚,配备有清扫车、洒水车,例行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4月29日,热心群众再次向王陶镇人民政府、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反映问题,在知情群众的带领下,王陶镇人民政府,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联合对王陶镇大峪村、黄段村的河道、沟凹等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发现大峪村北侧部分河道内有黑灰色煤泥等沉积物,经走访、问询附近村干部、群众,黑灰色煤泥等沉积物应为多年来河道边、道路、植被等周围煤尘被雨水冲刷进入河道后累积而成,大峪村、黄段村附近部分乡道边及一处沟凹内存在随意处置的煤矸石,煤矸石颜色已泛白,初步判断非近期倾倒,且无法确定具体排放矸石者,但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情况属实。
2.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山西沁源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沁源南沟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关闭)、山西沁源王陶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关闭)兼并重组整合而成。2012年11月28日,该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0031220060439,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0日,批准开采2-11#煤层,现开采11#煤层,从矿井投产至今,该矿井下开采与年初动用储量备案情况一致,每年年底委托山西省地质勘查队二一二地质队对当年采掘巷道进行实测,并编制当年储量年报,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出具相关评审意见,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2021年1月14日取得铝土矿探矿权证,证号为T1400002021013050056059,有效期至2023年1月14日,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设计要求对井田范围内煤下铝资源进行地表钻探和井下硐探,在此之前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开采井田范围内深部铝土矿资源现象。
3.经县林草局调查,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底存在占用林地的情况,已于2020年1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于2020年1月17日执行完毕。2021年5月3日,经实地勘查,该企业民爆库后山(该企业井下采动导致坟地产生裂缝的位置附近)有林地破坏的情况。经调查,破坏林地的原因为该企业对受损坟地裂缝进行治理所致。反映的破坏森林植被的问题情况属实。
4.2021年4月28日上午,王陶镇党委、政府,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王陶镇自然资源所,先后到达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调查于当日13时20分结束,调查组一行13人按照20元/人的工作餐标准,在该企业办公楼东侧职工食堂用餐,并向该企业缴纳了餐费。餐后该企业出具了收据。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宴请调查组在王陶镇饺子馆用餐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其中环境污染问题属实,破坏森林植被的问题属实,私挖乱采煤炭资源及铝矿开采的情况不属实,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宴请调查组在王陶镇饺子馆用餐问题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1.沁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责成王陶镇人民政府对历史遗留煤矸石进行清理、覆土等合理处置;2.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责令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对下游河道内黑灰色底泥区域进行排查、清理;3.针对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民爆库后山有破坏林地的情况,因属于国有林地,沁源县林草局拟将此违法线索移送至太岳山森林公安分局王陶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1.王陶镇人民政府已完成对历史遗留煤矸石清理、覆土;2.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对下游河道内黑灰色底泥区域的排查、彻底清理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在5月10日前完成;3.沁源县林草局计划在5月7日前将破坏国有林地的线索移交太岳山森林公安分局王陶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5月3日,我县已将此件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yuan.gov.cn/)进行了公示。
联 系 人:王建军(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832077
联 系 人:唐行宇(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联系电话:0355-7849708
中共沁源县委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