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4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七批)整改督办通知,反映问题受理编号为X2SX202105030002,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聪子峪乡党委、政府,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聪子峪乡才子坪村段村峪沟欣鑫石料厂,1.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尾矿,全部随意倾倒在段家峪沟(地名)几里长的沟里,平均填埋厚度在三十米以上,天然油松杂木植物被埋地下。2.石料厂生产粉碎石子时产生的粉尘严重污染我村农舍及田里植物,不敢开窗通风去了地里劳作满身灰尘,收成也不好粮食减产。3.省道汾屯线小聪峪村至才子坪村公路两边的绿化带及排洪沟槽也倾倒了尾矿,破坏侵占了耕地损坏了景观树木。4.多年来超批准范围开采石料,破坏天然林地,山沟里堆集的尾矿遇到洪涝灾害严重威胁村庄。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后,聪子峪乡党委、政府,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赴现场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登记等环保手续齐全)原名欣鑫石料厂,位于聪子峪乡才子坪村段家峪沟,行业类型为石料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该企业建设有石子、石粉棚,车辆冲洗平台,配套有除尘设施,主要运输道路已硬化。料棚顶部及周边林木可见灰白色粉尘,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情况属实。
为做好生产过程中粉尘控制工作,2021年4月中旬该企业主动实施停产,进行棚内雾化喷淋设施安装、料棚进一步封闭等环保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2.经县林草局调查,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将本厂生产的石粉堆放在公司办公用房后山,初步测量非法占用林地面积约为3.3亩,县林草局已委托有林业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实际占用林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
3.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4002009077130029357,有效期至2021年9月18日,该企业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坐标内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开采,未发现有越界开采及违法生产行为。
聪子峪乡才子坪村段家峪沟在该企业矿界范围内,所产生的尾矿是企业在矿界内开采时的剥离土层,开采设计报告中规定剥离的土层在此处排放。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该企业在开采的同时对排土场和采石区进行同步治理,确保有效防范安全隐患。
为有效治理省道汾屯线(现241国道)聪子峪乡才子坪村至小聪峪村部分路段边倾倒的生活垃圾和修路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等,经聪子峪乡人民政府、才子坪村民委员会与该企业协商,利用该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剥离黄土进行覆土填埋治理,目前该段治理已完成。
经调查,举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省道汾屯线聪子峪乡才子坪村至小聪峪村部分路段、才子坪村段家峪沟随意倾倒尾矿、超批准范围开采石料情况不属实,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占用林地情况属实)。
三、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1.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要求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对环保设施改造后的粉尘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在后续生产过程中要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县林草局已聘请有林业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占用林地面积进行核查,如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属实,县林草局将予以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1.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料棚内雾化喷淋设施安装、料棚进一步封闭等环保设施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调试运行。2.县林草局已委托有林业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实际占用林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专业测量结果预计在5月10日前出具,根据测量结果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5月5日,我县已将此件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yuan.gov.cn/)进行了公示。
联 系 人:王建军(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832077
联 系 人:樊 伟(沁源县林草局)
联系电话:0355-7832350
中共沁源县委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