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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378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4-28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主题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二十批
标题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转办问题(第二十批、受理编号:D2SX202104260055)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1-04-28

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转办问题(第二十批、受理编号:D2SX202104260055)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4-28       大    中    小     

长治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批)整改督办通知,反映问题受理编号为D2SX202104260055,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沁河镇党委、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沁河镇琴泉村村干部毁坏村民几百亩林地,修建成一个滑雪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后,沁河镇党委、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赴现场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沁河镇琴泉村滑雪场项目位于沁源县沁河镇琴泉村东侧;
  2.2021年4月16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到国家林业局98号图斑,判读沁河镇琴泉村滑雪场项目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面积为1.9717公顷(合29.5755亩)。
  经调查,举报反映事项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目前,县林业和草原局正聘请有林业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地面积进行核查,如鉴定面积属实的情况下,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对沁河镇琴泉村滑雪场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如鉴定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此案件移送长治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具备林业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正在加紧对琴泉村滑雪场占用林地面积进行核查。
  四、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4月28日,我县已将此件转办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yuan.gov.cn/)进行了公示。
 
 
  联 系 人:王建军(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832077
  联 系 人:樊  伟(沁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355-7832350
 
  中共沁源县委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