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交办问题(第十七批)整改督办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韩洪乡人民政府、沁源县水利局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与第九批(D2SX202104150064)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相关情况
韩洪乡上舍村,南泉头河道内,上舍村干部在此处私挖乱采砂石,一百米长四米高十米宽的距离全部挖空。上舍村西面,河道内,同样私挖乱采。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6日、24日,韩洪乡人民政府、沁源县水利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韩洪乡上舍村南泉头河道内采砂情况:该处河道内存在长约100米,宽约10米,高约4米的沙坑未平整。通过走访、调查询问,该地沙坑形成原因有两部分:一是2017年上舍村郭下线道路改造时,施工队曾在河道内取过砂石回填路基,二是2020年韩洪乡上舍村委为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于2020年6月12日上会讨论决定对本村河道进行清理整治,7月2日开始施工,期间因阴雨天气暂停清理,后再未施工,取走的砂石料用于村内的标识亭地基建设、公路两侧沟道及河坝的回填;
2.韩洪乡上舍村村西河道情况:2019年,因上灵线道路改造及北莱沟集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致使韩洪乡上舍村村西河道行洪不畅。2020年,韩洪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对上灵线沿线河道的整治,通过疏通河道、保护河堤、河道岸线绿化等方式恢复了河道平整,以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经调查核实,该项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韩洪乡上舍村南泉头河道采砂情况属实,上舍村村西河道采砂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韩洪乡上舍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在本村南泉头河道内进行采砂,且未对河道进行修复,其行为违反了《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沁源县水利局依据《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3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恢复破坏的河道,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韩洪乡纪委决定对韩洪乡上舍村民委员会主任樊治国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2021年4月17日,韩洪乡上舍村民委员会开始对南泉头河道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目前恢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4月25日,我县已将转办问题(第十七批)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yuan.gov.cn/)进行了公示。
联 系 人:王建军(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5-7832077
联 系 人:燕 春(沁源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355-7832055
中共沁源县委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