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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264
发文字号沁环发〔2023〕11号 发文时间2023-03-28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主题词生态环境、双随机 一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
标题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3-03-28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大    中    小     

    2023年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行政检查监管事项一览表.xlsx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xlsx

2023年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xlsx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中心:

为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2023年3月28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及上级部门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

二、工作任务

1、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依据环保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政府工作要求等,认真谋划年度抽查工作。同时,协调其他部门,做好联合抽查。将年度制定的计划进行公示。

2、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的统一归集与互认共享,充分发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威慑力。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积极参与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开展的各类联合抽查。

4、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结合环保实际,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程序。

5、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三、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目前沁源县共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8家,每季度至少应对2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检查,同时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

2、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按照执法人员与检查单位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共计18人,确定年度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数量为180家(次)。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四、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执法资源,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

(二)抽查留痕

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如未发现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可直接通过移动执法APP将检查企业上传,如发现环境问题,应现场制作《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环保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系统。

(三)依法处罚

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确保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生态环境执法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如遇被检查单位涉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情况的,应按照监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执法,并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配合。建成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依据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及时制定执法监测计划。发挥区域机制作用,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要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2、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分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执法队负责人应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单位、科室妥善解决。

3、加强执法公示。要强化执法公示,以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公开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对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4、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简报、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要求,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效果。

附件:

1. 2023年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行政检查监管事项一览表

2.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

3. 2023年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