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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533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2-07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主题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公告
标题2021.2.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1-02-07

2021.2.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2-07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5-7849708   

传  真:0355-7849708 

电子邮箱:qyxhbjhpk@163.com

山西通洲集团安神煤业有限公司改建主斜井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