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整改办《长治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长治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初稿)》以及市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7日,我县验收组对第12号整改任务(《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2018年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监督发现,山西省8个城市中,有796家“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到位,同时还新发现297家清单外企业,整治力度亟待加大。
二、整改目标
加大整治力度,实行持续排查,动态管理,分类处置,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三、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31家(27家取缔类“散乱污”企业,4家整治类“散乱污”企业),2017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治、取缔任务。2017年10月底至今,经多部门联合排查,未再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及新增“散乱污”。
四、验收意见
经现场核查,我县已完成《回头看整改方案》中2019年度的12号任务,此项任务通过验收。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