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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8-1056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1-0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环境保护局 | 主题词:生态环境部 强化监督 报告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监督发现 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18号) 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19-01-02 |
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18号)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5日,我县接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18号)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对相关问题予以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发现问题情况
在王陶乡王陶加油站附近发现运煤车辆晋J37308行驶在王陶乡公路,车辆载有煤炭,未采取覆盖措施。
二、处理整改情况
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煤炭运输车晋J37308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
当前,全县范围内正在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行动,着力推动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密闭运输,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由县交警、运管等部门予以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进一步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污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切实保护县域大气环境质量。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