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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278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5-20
发文机关沁源县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沁源县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5-21

关于沁源县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公告

 时间:2025-05-20       大    中    小     

(经沁源县人民政府授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全面践行省委关于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建设美丽山西”的决策部署,我县紧紧把握创建“山西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战略机遇,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经科学论证、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沁源县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已编制完成,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发展氢能源产业是我县落实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山西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县的核心路径,是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我县坚持顶层设计引领,深入实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紧扣“以交通促繁荣、以教育聚人口、以产业兴县域”发展方略,依托“一城两中心、一区三园”县域空间布局,全力构建“五个体系”、促进“五个提升”,坚定走煤炭“减优绿”发展道路,着力破解“一煤独大”的结构性矛盾。按照市委“能源强市”建设要求,秉持“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发展思路,加快培育氢能产业等新质生产力,构建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通过氢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有序替代,助力实现省市“双控”目标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准确把握“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要要求,统筹县域光伏资源发展“绿氢”制备,率先在全市打造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示范基地,全力构建多能互补的“绿色氢城”。

二、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

(一)产业定位

锚定“沁河氢城,绿色之源”发展愿景,构建“一芯两氢路三片区”的产业空间格局,全力打造集氢能制备、储存、运输、应用于一体的省级示范基地,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二)发展阶段

近期(2025—2026年):完成氢能产业基础能力培育,建立制氢示范项目,初步构建储运基础设施框架,启动重点领域氢能应用试点。

中期(2027—2030年):实现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协同格局,氢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应用比例显著提升,成为全省氢能产业发展重要增长极。

远期(2031—2035年):达成氢能产业规模引领目标,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氢城”,氢能成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全面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低碳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氢能循环生态体系

优化制氢环节布局:依托县域风光资源优势,提出“光伏+绿氢”规模化项目技术方案,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蓝氢制备技术研发,构建多技术路线协同的制氢产业集群。

完善储运基础设施:编制氢气储存站点和输氢管道网络规划建议,支持高压气态、液态储运技术应用。

拓展氢能应用场景:联合县交通局、工信局开展氢能交通与工业领域试点示范,打造“氢能+交通”、“ 氢能+工业”等典型应用模式。

(二)强化产业配套与区域协同

完善产业配套服务: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提供氢能装备检测、标准制定等技术支持。

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对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氢能产业协作网络,推动技术合作与产业联动。

(三)推动要素集聚与产业升级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制定氢能企业招商目录与技术准入标准,重点引进制氢设备、燃料电池、氢能装备等领域龙头企业。

搭建多元创新平台: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氢能产业研究院,攻关关键核心技术。

加强专业人才引育:拟定氢能产业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与职业院校合作开设氢能专业课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沁源县能源局将协同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定期召开氢能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政策建议体系

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级氢能产业专项资金,配合县财政局制定地方配套资源管理方案,优先支持绿氢制备、储运技术研发等示范项目。

(三)强化安全技术指导

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氢气制备、储存、运输等环节案例操作规范,提供氢能设备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四)优化行业监管服务

建设氢能产业数据监测平台,对接省级氢能监管系统,实现产业链动态监测与预警。

五、公告说明

(一)公示渠道

沁源县能源局官方网站(http://www.qinyuan.gov.cn/nyj/),局机关政务公开栏。

(二)意见反馈

受理单位:沁源县能源局电力和新能源股

联系地址:沁源县沁河镇齐泉东街4号县能源局(邮编:046500)

联系电话:0355-7846528(工作日 8:0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qy784652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氢能规划反馈意见”)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20日(共30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沁源县能源局所有。

特此公告

                            沁源县能源局

                            2025年5月20日

沁源氢能源产业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