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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434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8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信访局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清单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沁源县信访局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如下: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信息公开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网上信访等上级要求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工作职责;
(二)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规范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三)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四)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及流程;
(五)网上信访工作流程图;
(六)工作动态;
(七)人事变动信息;
(八)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受理电话、接待场所、接待时间。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一)通过沁源县信访局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公开;
(二)报纸、网络媒体等各类媒体公开;
(三)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