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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4259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25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25 |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两部门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指引(1.0).pdf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