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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667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7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河镇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员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27 |
春日正好,经济复苏。沁河镇深入贯彻落实《沁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沁源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沁源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政策,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口,瞄准新增市场主体面临的痛点、赌点,推出一系列“升级版”、“优化版”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员。
一、政策精准发力,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沁河镇镇政府党委高度重视市场,组织专项政策研讨会议,针对性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走访个体工商户、企业,面对面告知个体工商户、企业在税收、社保方面的优惠政策。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学,帮助个体工商户、企业熟练使用“晋税通”APP、登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以便高效便捷开展税务申报行为。同时,沁河镇整理分析了沁源县新增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培训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到街道、进社区的方式,开展新增市场主体优惠政策宣讲,告知群众优惠政策,鼓励有想法的群众将“心动”化为“行动”、鼓励成熟的个体工商户适时转为企业。
二、持续深化改革,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开办企业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第一步,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沁河镇从市场主体角度出发,主动联系工商、税务等政务办理部门,详细了解登记所需材料、手续,联合登记办理。同时,沁河镇组建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队,工作队脚步往前走,主动上门为群众代办、帮办,实现了从企业上门办到政府上门办的转变,既提高了速度,又提供了温暖。工作方式的转变背后是服务初心的显现,通过优化服务,切实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三、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既要“宽进”,也要“严管”。沁河镇政府配合县市场监督局,组建行政执法队伍,不定期区开展市场主体监管,严格控制市场价格平稳,反对不正当竞争。同时沁河镇重视信用监管,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台账,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通过促进营商环境,沁河镇市场环境天朗气清,让市场主体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将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大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沁河镇多措并举,营造出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放下“包袱”、稳步前行,以更加饱满的信心迎接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