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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04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2-30 |
发文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依法行政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12-30 |
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时,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和贯彻并落实县人大决定决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涉军法律,切身维护全县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作为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县政府机构,在优抚、安置等工作当中认真执行国家涉军的法律、条例,按时足额下拨各项优抚款。2020年全年共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144人146.87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价格补贴967人42.174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386人15.98万元;发放全年重点对象优抚金394人498.2598万元;发放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4人4.104万元;发放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542人170.917万元;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39人9.4万元;发放老烈子女生活补助金95人60.808万元;发放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金378人11.124万元;发放2020年8-12月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提标金379人17.3367万元;发放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106人390.7321万元;发放新增县直伤残人员抚恤金2人1.181万元;发放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5人56.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33名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进行初审,已办结80人,缴费76人,完成率94.12%;对2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驾照培训;发放2018、2019年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5人2.732万元;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法律权责清单梳理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
按照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权责清单进行认真梳理,整理行政处罚类4项,行政给付类15项。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确保清单内容准确且便于操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构、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图等进行了上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为引领,扎实做好涉军法律政策进军营工作,进一步提升用法律服务官兵及退役军人的水平。今年6月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时,局机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退役士兵代表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当《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颁布后, 利用宪法宣传日在街道处设置普法宣传点,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锐强为全体武警官兵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让全体官兵明白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和退役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提高了全体官兵的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机关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学习宪法和涉军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更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做好烈士碑亭管护。
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做好全县烈士碑亭管护。现在全县共有烈士碑亭等纪念设施43处。2020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方面投资20余万元对山西岳北革命烈士陵园、学孟烈士碑亭、正中烈士碑亭和官军烈士碑亭进行了维修;另一方面制定出台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力度,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扎实做好烈士碑亭管护。
二、存在困难
(一)工作人员基本熟悉业务中的政策法律知识,然而对新颁布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还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掌握。
(二)受多种原因限制,单位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一)以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在向全社会进一步宣传涉军法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同时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二)按照相关涉军的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全县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