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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77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8-05 |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不动产;遗失;声明 | |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8-05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编号:20260004
刘榆民,身份证号(140431********1218),配偶王恩萍,身份证号(140431********1220)在沁河镇齐泉苑小区2号楼2单元203号拥有一套房产,因保管不善,证号为晋2021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175号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榆民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