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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701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7-28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7-28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告

 时间:2026-07-28       大    中    小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阳光行政,规范征收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评估委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征收涉及地上附属物评估的工作需求,我局拟通过现场报名,低价优先法承接地上附属物价格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单一宗土地范围内地上附属物价格评估,评估成果用于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相关工作。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或类似资质):已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完成机构备案、具备合法房地产估价执业条件的评估机构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6730日上午1030分前,到沁源县自然资源局407办公室当面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同时应提交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以上资料须盖公章。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18335536554

四、选择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低价优先法的评选方式,20267301030分在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评选活动由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主持,最终结果当场宣布,活动结束后,立项报备服务单位与沁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五、注意事项

1.中签评估机构需按委托约定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交付纸质版报告3份;

2.若机构未按期交付合格评估报告,本局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并依据委托合同追究对应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