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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02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04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土地;评估机构;公告 |
| 标题: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1-04 |
为确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价评估委托行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待出让宗地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三宗采矿用地土地价格评估。
二、报名资格
凡在中国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山西省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和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具有土地评估价格资质的评估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土地价格评估摇号,同时具备资产与土地评估资质的可参与本次资产与土地价格评估摇号。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可在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50分前,到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利用保护生态修复与用途管制股401办公室当面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参照2025年2月12日网站发布信息),同时应提交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须加盖公章)。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5-7849451
四、选择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上午10时00分在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抽签活动由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主持,抽签结果当场宣布,活动结束后,评估机构与沁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委托书。
五、评估费支付标准
参与土地价格评估的根据相关土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结算;参与资产评估的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结算。
六、注意事项
中选的评估机构须按时提供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各3份,并取得电子备案号,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及电子备案号,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特此公告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