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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118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1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不动产;遗失;声明 |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8-12 |
编号:20250010
樊建光,身份证号(140431********5215),配偶张惠叶身份证号(140431********5229)在西苑山庄小区10号楼1单元102号拥有一套房产,因保管不善,证号为晋2021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131号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建光 张惠叶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