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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9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5-12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不动产;遗失(灭失)声明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5-1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5-05-12       大    中    小     

编号:20250011

张敏,身份证(140431********8010),胡慧,身份证(140431********0021),因保管不善,将太清小区号15号楼1单元40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丢失,证号为晋(2021)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2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敏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