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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4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5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不动产;遗失;声明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15 |
编号:20250009
张杰,身份证(140431********0013), 配偶郭宇欣,身份证(140431********0020)因保管不善,将沁源县裕苑小区D号楼四单元6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证号为沁房权证城私字第0284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杰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