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5-0618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0 |
发文机关: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不动产;遗失;证明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0 |
编号: 20240013
任国强、李玲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沁河镇城南村(农机局家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 G0131126,土地使用面积为137.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国强、李玲太
2024年12月20日